原标题:英国移民法律讲堂--2020年6月4日出台的新政策有哪些变化?(一)
以下各章节签证申请变化将于2020年6月4日生效。
如果在此日期之前已获得的担保证明(CoS)或背书或入境许可申请的支持是在2020年6月4日之前提出的入境许可或居留许可,则将根据现行的《移民规则》进行决定。
初创企业和创新者类别的更改
1. 政策描述:“创业”和“创新者”类别适用于经认可机构认可具有创新,可行和可扩展的商业理念的商业创始人。
解析:没有变化
2. 政策描述:正在做出更改,以更清楚地表明,要获得认可,申请人必须是其企业的创始人,并且必须依靠自己的商业计划。这些更改还说明,只要是创新者的创始人之一,其业务就可能已经在交易。
解析:该更新阐明了创新者的身份,申请人必须是所介绍的任何企业的创始人,初创企业或目前在英国进行交易和注册的企业。
3. 政策描述:如果决策者担心签发的签发不当,他们会增加要求决策者向申请人或其签发机构索取进一步信息或证据的规定,如果他们不满足签发标准,则拒绝申请。
解析:内政部发现,在某些情况下,认可机构可能会为不适当的业务提供认可。这是内政部在批准初创或创新类签证时对签注背书进行严格审查的机会。
4. 政策描述:正在对“可行性”标准做修订,以要求商业计划必须基于申请人的可用资源而切实可行。
解析:这是业务计划必须明确表明它是现实和可实现的领域,这是我们在准备支持业务计划的细节时的价值百科主张之一。
5. 政策描述:以前仅在认可机构指南中列出的有关希望更改其企业的申请人的政策已添加到《移民规则》中。这表明申请人可以更改商业企业,但前提是其背书机构对新企业符合所有背书标准感到满意。申请人无需获得新的认可或提出新的申请。
解析:对于认可的申请人有机会在报告期内(6、12、24个月)验证业务模型中的任何更改以进行持续认可,这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为移民政策中提到的持续认可的申请人报告要求提供了报告模型。
6. 政策描述:与上述第五点有关,正在添加一条规定,以便如果申请人以这种方式更改了企业,则不会阻止他们在下一个Innovator申请中按照“相同企业”标准做申请。这对于从初创企业转换为创新企业的申请人特别的重要,因为否则他们需要满足“新业务”申请的50,000英镑资金限额。
解析:如上第五点。
7. 政策描述:正在对成为这两个类别的认可机构的标准做更改。正在使初创企业和创新者认可机构的标准保持一致,其主要作用是使高等教育提供者成为创新者认可机构。为了使政府部门成为认可机构,正在做进一步的改变。
解析:这为展示申请人的商业模式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增加了背书的数量。
8. 政策描述:
正在对以下规则进行起草更正:
- 转换认可机构的新移民的安排。
- 向《移民规则》附录P中所列的金融机构核实维护资金。
- 在与创新者永居申请相关的工作创造标准中,澄清“平均”工资是指平均工资。
解析:遵循相同的标准,列出了每个方面的更改和影响。
针对移民规则附录W 中所有类别
9. 政策描述:政府或国际奖学金机构资助在英国学习的学生的要求已作了更改,必须征得有关组织的书面同意。此项更改确保了该要求既适用于入境许可又适用于在附录W中任何类别中的留任申请。
解析:获得相关组织的书面同意,以确保它适用于入境许可和留任许可申请。
全球人才
10.政策描述:“全球人才”类别面向希望在英国工作的科学,数字技术,艺术和文化领域的有才华和有前途的个人。“人才”申请人已经是各自领域的领导者,而“承诺”申请人已显示出成为该领域领导者的潜力。
解析:没变
11.政策描述:那些已经按照第1级(特殊才能)居留并且想要延长其逗留时间的申请人,必须根据全球才干类别的延期要求做申请,而不是从认可机构获得新的认可。为了澄清这一点,已对《移民规则》进行了更改。
解析:阐明了在“全球人才”类别下申请第1级(杰出人才)的要求,并且不需要新的认可
12. 政策描述:电影电视制作人联盟(PACT)的考虑标准允许某些申请人提供自申请之日起10年内颁发的奖项的证据。因此,取消了将证据限制为最近五年的错误要求。
解析:裁决的证据期限明确为10年。
13. 政策描述:应背书机构的要求,推荐信仅限于A4的三个方面,但不包括提交人的证书。这样做才能够防止申请人提供冗长的推荐信,以规避对证据数量的其他限制,并确保证据集中于申请人的关键技能和贡献,以帮助考虑申请。该要求已应用于所有认可机构以保持一致性
解析:推荐信仅限于所有类别的三个A4页。
14. 政策描述:应技术国家的要求,对数字技术申请人进行了少量技术更改,包括将用于证明关键和资格标准的文件的长度从两个A4面增加到三个A4面。这样做才能够确保与简历的最大长度保持一致。
解析:更改文档以显示关键的和合格的标准,从两页A4页变为三页A4页。
15. 政策描述:应英国研究与创新局(UKRI)的要求做了两项修改,在其认可的资助方路线下增加了一个可以接受的东道国组织,并阐明对奖项的确认必须来自经认可的资助方,而不是东道国组织。
解析:在认可的出资者途径下添加一个新组织,并且奖项的确认必须来自认可的出资者。
16. 政策描述:应英国皇家学会,英国科学院和英国皇家工程学院的要求做了修正,以澄清等同于博士学位的研究经验,包括针对杰出人才和极有希望的申请人的工业和临床研究。
解析:澄清等同于博士学位的研究经验,包括针对杰出人才和极有希望的申请人的工业和临床研究。
17. 政策描述:应英格兰艺术委员会及其次级认可机构英国时装委员会的要求,对包括文化设计在内的艺术和文化申请人进行了许多技术更改。
解析:这包括澄清说,英国时装委员会专门针对那些涉及fashion design 而不是整个行业的人考虑申请,并对支持函的证据标准做了微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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