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低龄化引起渐渐的变多的社会重视和忧虑。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机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平川提出,主张下降刑事责任年纪,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纪从十四周岁下降到十二周岁,将彻底负刑事责任的年纪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以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平正义。
谭平川调研发现,一些手法残暴、影响恶劣的未成年违法,因行为人没有到达刑事责任年纪而未得到应有的惩办。行为人因未受到惩办而再次违法,乃至恶性违法的状况,也层出不穷。这不但对受害人不公平,对大众也不公平。
从世界范围看,未成年人违法作为世界性难题,各国规则的最低刑事责任年纪也不尽一致:如墨西哥为9岁,荷兰、加拿大等为12岁,法国为13岁;美国没有对最低刑事责任年纪一致规则,由各州自行设定,从7岁(俄克拉荷马州)至15岁(得克萨斯州)不等。
谭平川表明,《民法总则》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纪上限由“不满10岁”调整为“不满8岁”。尽管民事与刑事行为能力不同,但两者有一起的根底和根据,这为刑事责任行为能力区分、下降刑事责任年纪供给了参照和根据。加之未成年人违法低龄化,已成为难以逃避的严酷实际。因而,下降刑事责任年纪对错常有必要的。
谭平川主张,将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纪从十四周岁下降到十二周岁,即已满12周岁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冒犯刑法规则的八项重罪(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逝世、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进风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起,将彻底负刑事责任的年纪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一切违法行为承当刑事责任。来历: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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